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钢材、水泥、外加剂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局物资装备部 时间:2016-04-05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钢材、水泥、外加剂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J2016-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交通【2014】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以黔交建设【2015】222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平罗高速PLTJ-0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现委托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牵头人对本批次自购物资进行联合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起点位于平塘县东北面的冲头,起点桩号K0+239.176,与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独山至平塘段终点相接,并通过平塘立交与县城相连,建设起点为平塘立交桥的中点,桩号为K0+329.184。中间经过甘寨、卡罗、牙舟、通州】克度、董架、沫阳等主要城镇,于纳散设置枢纽互通连接银川至白色高速公路惠水至罗甸段,到达项目终点,初步设计桩号K92+410.759。路线总里程为93.275088㎞,施工里程为28.892㎞。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0+089.968,终点桩号k8+400,路线长度度8.31公里。本项目属于典型山岭地区,起点位于平塘县东北面的冲头,跨平舟河,经牛奶冲、老牛冲、樟木树、曾家湾、拉岭等村寨。工程有大桥2222m/6座,中桥240m/3座,跨线桥一座,天桥一座,涵洞24道,互通式立交2处,匝道收费站1处,工期为20月。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平罗高速PLTJ-09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本合同段起点桩号K71+840,终点桩号K82+360,路线全长10.520公里。路线含大桥13座计4246.5米;中桥4座计180米;天桥2座计88米;通道涵17道;分离式隧道1座计:2446.178米(其中左洞1217米,右洞1229.178米);立交互通1处,服务区1处,工期为20月。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呈东西走向,路线主要沿三岔河、落脚河河沟坡面展开。路线起于罗甸县龙坪镇下寨附近,起点里程为K82+360,于三岔河处设罗甸东互通,服务于罗甸县城;设置松兴大桥、纳霞寨大桥、纳霞寨中桥跨越三岔河沟。设置大土关隧道(左线长553m,右线长554m)穿过垭口后,设置上落脚大桥、中落脚大桥、下落脚1号大桥跨越落脚河,行至罗甸县龙坪镇纳散设置纳散枢纽互通实现本项目与惠罗高速的交通转换。终点里程K92+421.612,正线路线全长共10.062km。工期20个月。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3.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标书(无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由招标牵头人出售,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售后不退。
4.3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注明购买包件号)的扫描件发至742980754@qq.com邮箱,并在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将标书费用打入本次招标牵头人公布的账户,招标牵头人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的电子邮箱(按照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填写的投标报名表中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
4.4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传真等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20日17:00时,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为1正本、2副本),电子版必须加盖红章扫描后在2016年4月13日8时00分至2016年4月21日17时00分,期间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成功上传投标文件。为了防止网络拥堵,请避开高峰时段(6:00-18:00)上传投标文件,为避免文件过大影响上传,建议除投标函外其他文件提前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不进行线上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视为其线下投标无效。最终招标结果以线上结果为准。
6.2纸质版标书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9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标书送达地点及现场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西富河园2号院2号楼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四公局OA系统和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牵头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城
联系人: 王 江 电 话: 18224890839
任剑锐 电 话: 18722915916
武京慧 电 话:13681152979
传 真:010-65762895
邮 箱:742980754@qq.com
8.2联合招标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城
联系人:王 江
电 话:18224890839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平罗高速公路PLTJ-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城
联系人:袁顺东
电 话:18711029688
9.银行账户信息
购买标书费用汇至:
开户行单位名称: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账 号:11006022 4018 0100 41983
投标保证金费用汇至:
开户行单位名称: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账 号:34155603 7627
附表1:
贵州省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平塘至罗甸段钢材、水泥、外加剂联合采购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线材GB1499.1-2008)、工字钢 (GB/T11263-1998)、钢管(GB/T8162-1999)、钢板( GB/T709-1988)、角钢(GB/T9787-1988)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8)不接受代理商和厂家联合体投标。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必须获得并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500万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拥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GB/175-2007;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8)不接受代理商和厂家联合体投标。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年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上。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外加剂生产厂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GB8076-2008以及满足相关的设计及技术规范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