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21-12-23
一、巡察对象及方式
本次巡察对象是四公局第二建筑分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以及到所属项目了解情况等方式开展巡察。
二、巡察组人员组成
组长:柯志新
组员:朱尊高、陈 娇、张叶、祁亚莉、李瑞华、杨 涛
联络员:杨 涛
三、巡察内容
巡察工作围绕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一)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贯彻落实国资委、中交集团重大决策情况,落实局党委各项工作部署、推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六)局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广大干部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巡察组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联系电话: 18792710508
电子邮箱:dwxcb@ccfourth.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29 层巡察办
邮政编码:100022
五、工作要求: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不得干扰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要自觉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正确行使党内监督权利,协助巡察组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中交四公局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1 年 10 月 29 日